民事诉讼指南
一、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
2、诉状要附有与原告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复制件;
3、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 起诉状应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当事人应在诉状落款处签字确认,如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
行政诉讼指南
一、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起诉条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作为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期限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举证责任
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2、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刑事自诉指南
一、受案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起诉条件
1、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2、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3、属于刑事自诉的受案范围;
4、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材料
1、自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的人数递交副本;
2、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证据材料清单;
3、自诉人、被告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4、送达地址确认书,自诉人应提供自己准确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申请再审(申诉)指南
一、申请再审的期限
1、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2、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
二、审查受理条件
1、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4、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82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三、申请再审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再审申请书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四、再审申请书的内容
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2、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6、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申请再审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
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在申请再审人提交的材料清单上注明收到日期,加盖收件章,并将其中一份清单返还申请再审人。
申请执行指南
一、申请执行的期间
1、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对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180天。
二、申请执行应递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一份;
2、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出示原件交法院核对);
3、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如果是我院作出的法律文书,无需递交生效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递交申请书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递交法定代理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和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工商或者职能机关登记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成立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材料。
5、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6、受理申请法院有权管辖的证据材料或事实依据。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亲自来法院递交申请执行材料的,应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例如护照,港、澳、台居民通行证等),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递交申请执行材料的,或者外国、港、澳、台企业申请执行的,必须递交经公证、认证或者履行相关证明手续的申请执行材料(申请执行书、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材料等)。
2、申请执行书、授权委托书等申请执行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译本应由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等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
诉讼退费指南
一、需提交的材料
1、退费申请书一份;
2、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复印件一份;
3、诉讼费交费收据原件;
4、有关身份证明: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案件承办人须在退费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所在庭庭章。
二、退费时间
每周四13:30-15: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退费申请书样式